泗洪縣關于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經營服務的相關管理規定正式出臺并實施。此舉旨在進一步規范本地區網約車市場秩序,保障運營安全,提升服務質量,切實維護乘客、駕駛員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客運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高品質的出行需求。
新規對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及駕駛員均提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要求。平臺公司需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并承擔承運人責任。平臺須確保提供服務的車輛和駕駛員具備合法資質,建立健全服務評價體系和乘客投訴處理機制,保障用戶信息安全。
對于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規定要求車輛須為本縣注冊登記的7座及以下乘用車,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安裝符合規定的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并投保營運車輛相關保險。車輛的具體標準,如軸距、排量或新能源車續航里程等,由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并公開。
駕駛員方面,申請從事網約車服務的個人須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并符合本縣規定的其他條件。駕駛員需經背景審查合格后,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考核,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方可上崗服務。
管理規定還強調了運營規范。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合理確定運價,實行明碼標價,并向乘客提供相應的出租汽車發票。不得有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的行為。網約車應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超出許可經營區域的,起訖點一端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網約車不得巡游攬客,也不得在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等巡游出租汽車調度站或候客區域攬客。
為確保規定落到實處,泗洪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會同公安、網信、市場監管等多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依法查處平臺公司、車輛及駕駛員的不規范經營行為。將建立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信用記錄,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定期向社會公布服務質量測評結果。
此次新規的制定與實施,標志著泗洪縣網約車行業進入了規范化、法治化的新階段。它既是對國家層面網約車管理政策的落實,也是結合本地實際,對新興業態進行包容審慎監管的具體體現。預計新規將有效凈化市場環境,提升整體服務水平,讓合規經營者更有信心,讓廣大市民出行更安全、更便捷、更舒心,最終實現新舊業態融合發展,共同服務于泗洪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相關部門也將根據行業發展情況,適時對管理政策進行評估和優化,以持續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市民出行的新變化、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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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4-06 0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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